刘国说,药品电子监管码指向药品的安全性,但药品安全是使用后的效果,电子监管码对药品安全不起作用。事实上,也很少有消费者去网上查询电子监管码。
国家药监局的人事变动也让药品电子监管码看起来前途未卜。原来主管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国家药监局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朱国富在2011年离任。在国家药监局力推电子监管码时候起,朱国富就一直任信息办主任,曾在各个场合力挺药品电子监管码。
关于药品电子监管制度的推行,除了对特殊药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外,其余品种主要是依靠行政命令。各级监管部门提出,在日常监管中对未按规定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无处罚依据。
除此之外,文件显示,经费问题也困扰着电子监管码。“国家药监局在2010年~2012年,每年向财政部申请1188万元,通过转移支付到各省(区、市),解决了试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密钥费和培训费”。“要将全国40余万家药店纳入电子监管,每年密钥费至少需1.2亿元,经费来源需要国家药监局提前考虑。”
监管码身世
面临诸多问题的电子监管码下一步将驶向何方?会不会像药监机构其他“短命政策”一样,终归沉寂?
刘国说,国家药监局曾力推在最小包装上印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原本只有生产批号的一些铝箔板要修改模具,重新设计。一年后,有些厂家模具修改成功投入生产,但药监局已经不再推行这一政策。到现在,有些药品的铝箔板上印的是一行,有些则是两行。
于明德说,国家药监局也曾推行过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化验室的政策,要批发企业对生产企业的药品质量进行检测。因为违反了“谁生产谁负责”原则,最后也不了了之。
2006年开始推行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范围一次次扩大,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直扩大到2011年307种基本药物,大约有3.5万个批准文号,涉及3000多家药品企业,覆盖70%~80%的上市品种。
在药品电子监管码推行的同时,食品电子监管码也在2008年通过国家质检总局推行。
但国家质检总局被爆出在推广食品电子监管码的中信国检中占有30%的股份,北京四家防伪企业遂以涉嫌行政垄断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方认为,国家质检总局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企业交费加入电子监管网。食品电子监管码因此寿终正寝。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参与了此案的诉讼。他发现,食品和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推行有个共同特点,背后的公司均为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赋码查询和数据库都来自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该网站隶属于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资料显示,该公司是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上市企业,其公司简介称,本集团为一间综合信息及内容服务供应商,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电讯及信息增值服务、提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国家药监局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该公司工作人员常与国家药监局人员一起到各地“督查电子监管工作”。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计划,2015年年底前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3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京召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座谈会。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吴浈称,下一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克服困难、狠抓落实,进一步发挥好药品电子监管的作用;要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推进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