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力量薄弱
欧美等发达国家十分重视与版权产业相关的学术研究工作。以美国为例,为准确判断版权产业对美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由美国出版商协会、商业软件联盟、录制业协会、电影协会、电影发行协会等七个版权组织构成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从1990年开始,定期发布《美国版权产业发展研究报告》。这对美国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同时也给美国国会修订版权产业法律法规、美国政府制定版权产业相关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相比而言,我国在版权产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力量还非常薄弱,几乎还没有专业的文化版权产业研究机构和成建制的研究团队。目前仅有少量科研学者对此进行专业研究,版权产业领域的科研课题、科研经费也非常有限,不足以为我国版权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这一薄弱环节,应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
(作者供职于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言
促产业繁荣七建议
(一)从国家战略层面统筹版权产业发展
进一步提高文化体制改革、文化版权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国家层面对文化、经济、政治,以及安全等领域进行全面统筹,并充分发挥文资监管部门在版权资产监管和版权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版权产业相关法律法规
尽快完成《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并在其中进一步明确“孤儿作品”等存量版权资产和新媒体版权资产的法律权属问题。抓紧建立版权产业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体系。切实贯彻落实版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并严格执法,加强版权保护力度。
(三)积极引导版权消费市场
积极引导民众消费国产版权产品。在增强国产版权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要鼓励民众对国产版权产品进行消费,以拉动版权产业内需。特别是应鼓励青少年消费思想内容健康向上、政治导向积极正确、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国产版权消费品,并使之与中小学教育有机结合。
(四)促进版权产业链纵向整合
积极建设版权产业及周边产业的基础平台,并鼓励企业拓展版权产品运营空间,使版权创意得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企业对同一版权创意进行多次再生产时,应视为同一版权产品,简化授权审批流程,并可采取适当税收优惠政策等。
(五)加强版权产业人才交流和培养
积极引导两岸三地之间版权产业人才交流,鼓励港台版权企业到大陆选秀、设立人才基地等,以促使大陆丰富的人力资源和香港等地区发达的版权产业形成强强联合。同时,应加强版权产业管理人才培养,鼓励高校设立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
(六)积极参与国际版权产业规则制定
应在WTO、G20等国际多边合作机制框架下,积极参与国际版权产业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使国际规则更能够体现中国等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发展中国家利益。如推动历史题材等文化遗产成为国家版权资产等。
(七)加强版权产业学术研究
积极引导学术理论界对版权产业发展进行研究,可考虑设立文化版权产业科研基地、在科研经费方面予以适当倾斜等政策。并应积极探索版权产业政研互动的管理体制和产学研相结合的经营体制,使学术科研力量为版权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