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乱象的形成与中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有一些关系,中国消费者不习惯为无形的精神产品付费,打价格战的,通常会被视为英雄被膜拜,客观上讲,这是涸泽而渔,破坏了创新。当然也与制度设计有一些关系,比如德国不允许新书打折的制度就保护了出版业。至于高价抢作者、始乱终弃、刷榜单,刷评论、人为造假等等,都是数字出版丛林效应的表现。
第二,盗版泛滥。我经常举一个例子,盛大文学排名前十的小说,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平均被盗版800万次以上,最受欢迎的小说有5000多万条链接,这些链接中有99%的都是盗版。而我们上传的正版文字,一分钟后就会出现在别的网站的贴吧里,一个章节的连载,一夜之间就有数十万人免费阅读。
当然,这种情况目前有改善,这得益于政府加大了打击力度,国务院成立了打击盗版侵权领导小组,两高也对网络侵权进行了清晰的定义,这促使盛大文学打赢了很多场版权官司。但路漫漫其修远兮,一个有序、健康的出版行业的形成,还需要相关领导部门、行业人士继续通力协作。没有版权保护,就没有文化创意产业。一个建立在盗版基础上的宫殿,最终会以废墟的形式存在。
第三,标准混乱。有的作家会重复授权,导致版权不清晰。有的内容商取得授权后又授权给别家,形成一连串的授权关系,导致最终一本书出现在某一阅读平台时,竟然出现了同一本书被上传十多次的状况。在数字版权细分方面,有网络宣传权、网络首发权、独家连载权、无线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权等令人目不暇接的说法,也给版权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
第四,运营理念落后。1,需要强调的是,数字出版并非简单地将纸质出版物转换为数字出版物就可以叫数字出版了。出版方要对受众做非常精确的分析,了解他们的喜好,为他们定制专门的作品。我们旗下潇湘书院最近收入增长明显,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安排了专门的团队引导作者创作适合手机阅读的作品。2,中国数字出版基本上还是内容与渠道的直接对话,中间缺乏制作、营销、数据挖掘等环节。
我们盛大文学的无线团队,已经在精细化运营方面,完成了从内容到渠道的转换。从技术,到渠道,到营销,到数据的挖掘,不断地在积累经验。最近我们打算宣布开放无线团队的服务,成为新型的出版服务商,服务于所有出版单位。3,大家对数字出版技术理解落后。我以前表达过一个观点,在中国数字出版里面,过去文学的基本语言是想象力,现在做文学出版,除了想象力之外,还有一个共同语言叫技术,如果你不懂技术的话就无法参与到全球数字出版的竞争中去。新型的出版人不但要懂得作品,甚至可能还要懂得云计算、安卓、IOS、应用、自出版。
盛大文学四年了。这也是中国数字出版最快的四年,盛大文学愿与行业共同推动良性的中国数字出版秩序,共同打造好这一生态链。















